網站使用條款
生效日 2026 年 4 月 15 日 · 版本 1.0 · 本部分規範您對 www.hearteasetravel.com 本身的使用。
A1關於我們
本網站由江西和易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(品牌名稱 HeartEase/和易)營運。執照與登記資訊詳見隱私權政策。
A2使用本網站
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接受本條款。若不接受,請勿使用。
A3網站內容
我們盡力維持行程、開放時間、季節提示與旅遊建議的正確性,並在得知變動時更正。但景區會關閉、博物館會改時間、列車會調整、天氣不由人。本網站上的任何內容均非保證,亦不構成可供承諾之要約。訂單唯有在我們發出書面確認、且您已依確認書付款後,方為成立。
本網站行程頁面不刊登價格。報價僅以書面報價單提供,並於報價單所載期限內有效。
A4我們的智慧財產
HeartEase 名稱與標誌、我們的攝影作品、行程文案與本站設計,屬於我們或我們的授權人。您可為個人非商業用途閱讀、列印與分享頁面。您不得重新發布我們的行程文案、轉售我們的內容,或利用我們的素材建立競爭產品。
A5您的內容
若您傳送評論、照片或影片給我們,即表示該內容為您所有且有權提供。您授權我們將其用於行銷素材、網站與社群平台。
此授權為非專屬,且您可以撤回。來信 contact@heyitravel.cn,我們將停止使用並自我們可控制之處移除。著作權仍屬於您;我們只是借用。
A6連結與嵌入內容
本站連結至其他網站——包括供導航使用的 Google 地圖連結。我們無法控制、亦不對其負責。其條款與隱私政策由其自行負責。
A7責任限制
本網站以「現狀」提供。我們不保證網站永遠可用或無錯誤。在法律允許範圍內,我們不對因使用本網站本身所生之損失負責。本條不限制我們對所售行程之責任——該部分由第二部分及中國法律規範,我們不試圖以契約排除。
A8準據法與爭議
本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,爭議由江西省南昌市法院管轄。
若您為消費者,本條不剝奪您居住國強制性法律所賦予您的保護。無論本條如何約定,該等權利仍然保留。
預訂條款
生效日 2026 年 4 月 15 日 · 版本 1.0 · 本部分適用於您直接向 HeartEase 預訂的行程與服務。
B1契約相對人
1.1 您的契約相對人為江西和易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(中華人民共和國持證旅行社,許可證號 L-JX-100264),品牌名稱 HeartEase/和易。
1.2 「您」指下訂之人。您確認已年滿 18 歲,有權代表訂單上所有旅客下訂,並將我們告知的事項轉達給他們。
1.3 若您透過旅遊平台預訂(Viator、GetYourGuide、Trip.com、Klook 或其他),您的付款與取消契約相對人為該平台,並適用該平台條款,而非本條款。本條款則規範我們在地面如何執行您的行程。兩者衝突時,付款與取消以平台條款為準,服務本身以本條款為準。
1.4 多日套裝行程不直接向歐盟/英國旅客銷售,該類產品透過作為銷售主體之平台銷售。若您是歐盟/英國旅客且希望預訂多日行程,我們會為您指引至我們在旅遊平台上的產品頁。
B2報價、行程單與確認
2.1 我們提供書面報價單,於其所載期限內有效。價格不公開刊登於網站,未經確認前不具拘束力。
2.2 訂單於我們發出書面確認、並收到確認書所要求之款項時成立。
2.3 我們之間的契約由以下文件構成:訂單確認書、報價單、旅遊行程單,以及本條款。
2.4 依中國法律,旅遊行程單為契約之組成部分。請務必閱讀。若其中有任何與您預期不符之處,請在出發前告訴我們,而不是回國之後。
2.5 報價單載明哪些服務包含、哪些不包含。除另有說明外,以下不包含:國際航班;簽證與入境許可;旅遊保險;未列明之餐食;飲料;個人消費;小費。我們不索取小費,我們的導遊薪資合理。您若給小費,是因為您想給。
B3付款
3.1 訂金:訂金(如有)與付款時程載明於書面報價單。一日遊通常於下訂時全額付款。
3.2 尾款:依訂單確認書所載日期付清。臨近出發成立之訂單須於下訂時全額付清。
3.3 若未依期收到尾款,我們得視為您取消訂單,適用 B8 條。
3.4 報價幣別為人民幣(CNY)。銀行手續費與匯兌成本由您負擔。
B4價格調整
4.1 訂單確認後價格即為固定,但因交通成本、燃油、稅費、門票或匯率變動且非我方所能控制者除外。我們會向您說明計算過程。
4.2 出發前 20 日內,我們不會調漲價格。
4.3 若調漲幅度超過團費的 8%,您可取消並取得已付款項之全額退款。
4.4 若我方成本下降,我們會將差額退還給您。
B5無購物保證(常規產品)
寫進契約的條款
5.1 在我們的常規產品上,我們不會帶您去購物。凡由我們以標準定價設計與銷售的行程,我們不安排任何向旅行社或導遊支付佣金的玉石、珠寶、茶葉、絲綢、珍珠、藥材或工藝品零售店停留。我們不收取零售商佣金,導遊薪酬也不取決於您的消費金額。
5.2 此條呼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》第三十五條——禁止旅行社為獲取不正當利益而安排購物。就常規產品而言,我們更進一步,把它寫成契約條款。您預訂的是哪一類產品,報價單與行程單會載明。
5.3 本保證不涵蓋以下情形:
- 優惠價與合作(白牌)產品:其公開行程可能包含購物停留。凡有此類停留,一律於您預訂前列於行程單、停留時間有限,且購買永遠出於自願。
- 景區內的商店:由景區自行經營,屬景區設施的一部分,非我們安排或所能控制。
- 行程單上載明的工作室、窯口與工坊:以付費親手體驗為目的之行程(例如景德鎮陶瓷大師課)。若該場所同時販售自製作品,我們會事先說明,且不會有人向您施加購買壓力。
- 您主動要求前往之處。應您要求,我們樂意帶您前往購物。
5.4 若我們違反本保證——在常規產品上出現行程單上沒有、且非您要求的購物停留——請於行程結束後 30 日內告知我們日期與地點,您可主張全額退還該日團費。
B6您的變更與轉讓
6.1 請盡早告知。我們會盡力配合,但供應商可能向我們收費,該費用將轉由您負擔。
6.2 臨近出發提出之變更可能無法辦理。
6.3 您可以將訂單轉讓給他人。依《旅遊法》第六十四條您享有此權利,非有正當理由我們不會拒絕。請給我們合理的通知時間;您與受讓人就增加之費用負連帶責任。
B7我們的變更
7.1 除下列情形外,我們不會未經您同意變更行程。依《旅遊法》第六十九條我們無權如此,也無意如此。
7.2 我們得於安全必要時,或因天氣、景區或博物館關閉、交通中斷、政府行為而變更安排。若有變更,我們將以同等或更高標準之項目替代,盡速通知您,並說明原因。
7.3 若變更幅度重大而您不接受,您可取消並取得已付款項之全額退款。
7.4 最低成團人數。若產品有最低成團人數,將載明於報價單。若未達成團人數,我們將於出發前至少 7 日通知您,並全額退還已付款項。(《旅遊法》第六十三條)
B8您的取消
具體取消時程載明於您的報價單與訂單確認書。若您透過旅遊平台預訂,適用該平台之取消政策(見 B1.3 條)。
一日遊與單項體驗
- 於開始前充分提前取消——通常為 24 小時以上:免費取消,全額退款。
- 過於臨近取消或未到場者,可能不予退款。
多日行程
- 取消越早,退款越多。
- 扣除項目以報價單所載訂金條款、及我們已實際支付且無法向供應商回收之成本為限,並提供憑證。
- 未到場:不予退款。
我們一律會盡力代您向供應商爭取退回款項,並退還給您。
B9我們的取消
9.1 我們僅在安全考量、不可抗力,或未達所載最低成團人數時取消行程。
9.2 若我們取消,您將取得已付款項之全額退款,我們並會協助您尋找替代方案。
9.3 若取消原因可歸責於我們——即我方營運疏失,而非不可抗力或安全決定——且發生於您臨近出發之時,我們將於全額退款之外,依報價單所載標準另行支付補償。我們用自己的錢為可靠度背書。
9.4 我們就取消所負之責任,以本條之退款與補償為限。您另行預訂之航班、住宿或其他安排不在我們的責任範圍內——這正是我們請您投保的原因。
B10不可抗力
任一方均不對超出合理控制範圍之事件所致之未能履行負責:極端天氣與颱風、天災、疫情、政府或政策行為、交通中斷、社會動亂,或主管機關關閉景點。因不可抗力致行程無法成行者,我們將全額退款,扣除已不可回收支付予供應商之費用(我們會提供憑證),並協助您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
B11簽證、許可與入境
11.1 您的旅行證件由您自行負責。護照、簽證、許可與健康規定由您安排並自行查核。我們樂於提供建議,但建議不是保證,且規定會變。
11.2 這一點在江西比在中國多數地方更重要,請務必閱讀。若您以 240 小時過境免簽入境中國,您在江西省內獲准活動的區域僅限南昌與景德鎮。我們營運的其他地點——婺源、三清山、望仙谷、廬山——不在該入境類型的許可區域內;但安徽全省(含黃山)則不受此限。
11.3 持旅遊簽證、30 日雙邊或單邊免簽入境,或持台胞證/回鄉證之旅客,不受上述區域限制。
11.4 請在下訂前告知我們您持有的入境類型,以便我們合法規劃路線。若您提供錯誤資訊,致所排行程為您不得前往者,我們無法退款,並適用 B8 條。
B12保險
12.1 旅遊保險不含於團費,您應自行投保。《旅遊法》第六十一條要求我們提醒您,我們很樂意這麼做:醫療、後送、取消與行李的保障,是「一天不順」與「一場災難」之間的分野。
12.2 我們投保了每一家中國持證旅行社都必須投保的旅行社責任保險(陽光保險集團,保單號碼 13410150820250000083)。請理解它的性質:它承保的是我們對您的責任。它不是您的個人意外或醫療保險,也不能取代您自己的保單。
B13健康、體能與無障礙
13.1 請在下訂時告知任何影響行程的健康狀況、行動限制、過敏或飲食需求。我們寧可事先為此設計,也不願在山上才發現。
13.2 我們的部分產品涉及階梯、不平石徑、纜車、長時間步行,以及三清山高空棧道。凡有體能要求者,我們會在行程單上載明。若您不確定,請在下訂前詢問,我們會據實以告。
13.3 若我們合理認為對您或他人不安全,我們得拒絕受理訂單或拒絕繼續提供服務。若在出發前為之,我們將全額退款。
B14您的行為
若您的行為具危險性、違法,或嚴重干擾其他旅客或我們的員工,我們得終止服務且不予退款。我們並不預期會用到這一條。
B15攝影
我們的導遊有時會拍攝行程照片。若您不願入鏡,請告訴我們,我們會在當下與事後都予以尊重。
B16我們的導遊
導遊依可調度性指派,無法保證特定人選。我們的導遊皆持證上崗。行銷素材中出現的導遊為團隊成員之範例,不代表您將由該位導遊帶領。
B17供應商與地接社
17.1 我們自行執行行程,或透過供應商執行——飯店、導遊、駕駛、工坊、售票景點。
17.2 在江西省以外,中國法律要求導遊與車輛須於營運所在省份持證。在該等省份,我們委託持證地接社,並依《旅遊法》第六十條,於訂單確認書中載明該地接社。
17.3 您不需要去找我們的供應商理論。行程的責任在我們,包括供應商所執行的部分(《旅遊法》第七十條、第七十一條)。一份契約,一個負責的窗口。
B18投訴
18.1 當場告訴您的導遊。幾乎所有出錯的事都能當天解決,而幾乎沒有一件能在一個月後解決。
18.2 若未獲解決,請於行程結束後 30 日內來信 contact@heyitravel.cn,載明日期與細節。我們將於 3 個工作日內確認收悉,並於 30 日內作出實質回覆。
B19責任
19.1 我們就未履行本契約、或履行不符約定,以及我們所委託供應商之違約,對您負責。
19.2 因您自身原因、與我們所提供服務無關之第三人,或不可抗力所致者,我們不負責任。
19.3 本條款不限制我們因過失致人死亡或人身傷害之責任,亦不限制任何法律不允許限制或排除之責任。
B20準據法與爭議
20.1 本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。爭議由江西省南昌市法院管轄。
20.2 若您為消費者,第 20.1 條不剝奪您慣常居住國強制性法律所賦予之保護。該等權利仍然保留。
B21語言
本條款以英文及繁體中文發布。國際直客以英文版為準。譯本僅供參考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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